一、起草背景、必要性以及依据
答:为进一步规范市政消防给水设施维护管理工作,保障消防用水,提高城镇抗御火灾的能力,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市政消防给水设施维护管理》(GB/T36122-2018)和《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蚌埠市市政消防栓建设和维护管理规定的通知》 (蚌政办秘〔2019〕19号)等相关规定,起草了《固镇县市政消火栓建设和维护管理规定》。
二、意义和总体考虑
答:《规定》对于加强消火栓的使用、管理、保养,建立消火栓管理长效机制,完善地方消防法律体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答:为贯彻落实《市政消防给水设施维护管理》和《蚌埠市市政消防栓建设和维护管理规定》,结合现阶段消防机构改革,需出台我县市政消火栓建设和维护管理规定,经前期调研论证基础上,起草了《固镇县市政消火栓建设和维护管理规定》,并征求了相关单位的意见,修改完善后形成《固镇县市政消火栓建设和维护管理规定(审议稿)》,报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四、工作目标
答:加强本县消火栓建设和维护管理,确保消防供水,保障经济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五、主要内容
答:《固镇县市政消火栓建设和维护管理规定》规定共十八条,主要规定了市政消火栓建设职责、日常维护要求等内容。第一条至第三条,明确了制定的依据、适用范围以及市政消火栓的概念;第四条至第五条,规定了市政消火栓的技术标准和质量规定;第六条至第九条,明确了各有关单位在消火栓建设管理中的职责,市政消火栓建设及维护费用列入财政预算;第十条至第十二条,主要规定了保护市政消火栓的义务、禁止危害行为;第十三条,规定了临时使用市政消火栓的程序及要求,第十四条至第十五条,主要规定了责任追究情形;第十六条,规定了编制《消防专项规划》的布局要求;第十七条至第十八条,主要规定了文件的解释机关及实施时间、有效期。
六、创新举措
答:保障机制更加完善。明确市政消火栓的建设及维修保养费用列入政府财政预算,并要求市政消火栓应与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监督管理更加到位。明确城市供水单位负责对易被遮挡的市政消火栓设置标志,标志应设置在明显位置,不影响交通。交警部门要加大巡逻管理力度,对发现在消火栓周边乱停乱放的机动车辆,予以拖离处罚。
七、保障措施及下一步工作
答:违反本规定,埋压、圈占市政消火栓或者在市政消火栓周围堆放物料、修建建(构)筑物,妨碍灭火取水的,由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恢复原状,对逾期不恢复原状的,应当强制拆除或消除,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情节严重的,可依法予以处罚。未履行消火栓保养维修职责的,由消防机构责令改正,并依法予以处罚;不依法履行职责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构成失火罪和消防责任事故罪的,依法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编制《消防专项规划》应当充分考虑河湖、水塘等天然水源合理利用,同时做好消防车通道和取水设施的规划布局,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应加强与消防专项规划的衔接,深化落实消防设施布局要求。本规定从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