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我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2015年全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蚌政办〔2015〕52号)、《关于分解落实2015年全市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任务的通知》(蚌政公办〔2015〕1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增强公开实效的通知》(蚌政办秘〔2015〕70号)等文件精神,积极开展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活动,进一步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促进依法行政,把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作为密切与人民群众关系的重要举措,加强谋划,完善机制,创新方式,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现将有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贯彻落实相关文件精神
蚌政办〔2015〕52号、蚌政公办〔2015〕12号、蚌政办秘〔2015〕70号等文件下发后,我办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制定贯彻落实具体方案,部署安排办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相关重点任务,要求全办同志要进一步增强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意识,转变工作作风,充分发挥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密切联系群众、有效服务群众的重要作用,把政务公开政务服务与金融业务工作统筹考虑,协同部署,同步推进。
二、认真做好政务公开服务工作
一是积极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我办门户网站首页醒目位置安排专门版面,设立公开指南、公开目录、依申请公开、年度报告、通知公告、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人事信息、招标采购、网上办事、在线咨询等栏目,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推动有关重大决策、重要事项、重要法律法规向社会公开。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拓展群众依申请公开渠道,提高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满足人民群众获取和利用政府信息的需求,依法及时办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项。认真做好涉及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担保公司信息公开的投诉受理等工作,实现了管理、审批的公开、透明、便民、及时,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二是推进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认真做好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项目取消、下放以及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等衔接落实工作,对涉及我办的相关信息及时公开。我办对保留权力事项,认真编制了“行政职权事项表”,绘制了“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编制了“行政权力责任清单”,在办门户网站对外公示。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外,我办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进展情况、结果等信息均在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开。
三是积极稳妥推进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我办及时公布了2014年度部门决算和2015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切实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效益。
三、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我办按照相关规定,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截至12月31日,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84条,其中工作动态60条,金融动态51条,政策法规29条,其他44条。我办在“蚌埠金融网”门户网站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专栏下设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子栏目,方便社会公众查询和申请办理。存在的主要问题:政务公开内容仍较为单一,有时更新内容不够及时,重点领域信息发布不够平衡,一些公开栏的档案资料不够完整等。
四、2016年工作计划
一要完善网络功能,逐步加以改进。根据政务公开考核细则规定,我办将针对门户网站实际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栏目、架构、功能等方面)进行改进,根据运行情况和各方面的反馈意见做进一步调整,着力加强网站性能设计和改造提升网站功能。
二要完善相关制度,履行工作职责。按照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通知精神和年度政务公开考核细则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办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规划信息公开内容,有效促进信息公开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切实做到领导重视,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措施有力,求得实效。
三要利用金融网站,发布金融信息。我们将继续充分利用我办主办的蚌埠金融网这一载体,定期发布金融信息。按照我市政务公开活动的要求,坚持依法公开,真实具体,方便群众,利于监督的原则,使金融网发布的信息内容符合实事求是,打造透明政府的工作原则。
四要发挥金融特性,服务地方经济发展。金融作为特殊行业,被称为“经济的核心”。其特殊性决定了它服务经济的一些不同于其它行业的特征。我办将严格执行金融法规,把握好金融公开的重点内容,协调和指导有发布和解释权的金融单位,适时发布驻蚌金融机构营业网点设置、银行服务项目与服务承诺等。同时,加强和丰富政府部门、金融单位、企业、公众互动功能,合理分配和利用网络资源,将一些日常办公流程逐步转移至网络平台,节约办事时间和流程。
2016年,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以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扎实的举措、更加切实的行动,持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更好地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社会公众服务,为推进金融改革发展、发挥金融支撑作用做出新的贡献。